開發者合約書

互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互慧)就Penbex OS 之相關軟硬體開發與您訂立合約如下。一經使 用下述定義的開發環境,則您同意接受本合約條款之拘束。如果您不願意接受本合約條款之拘束,您不得使用開發環境。

.定義
    1.開發環境:係指互慧已開發出之Penbex OSPenbex SDK及其相關硬體
         線路。
    2.產品:係指您運用互慧之開發環境而開發出之軟、硬體。

.雙方關係
    1.除另有約定,任何一方皆不得表示為他方之策略聯盟、關係企業或代理商。
         未經授權,任何一方不得代表他方與第三者簽訂合約或從事商業活動,例
         如:促銷開發環境
/產品、廣告開發環境/產品等。
    2.若有策略聯盟或其他合作模式,須雙方書面同意。
    3.經由您的事先書面同意,互慧有權決定是否將您開發之產品或您是互慧之開
         發者之資訊列入互慧之型錄及網址、促銷用材料或活動上。

三.您的義務
    
1.您所開發出之產品將適用於互慧之Penbex OS,若您有產品計劃時間表,
         會如期完成之。
    2.非經互慧事前書面同意,您應對開發環境之測試及評估資訊保密,不得對 
         任何第三方揭露雙方間之資訊及交流訊息。
    3.您應遵守互慧所提軟硬體相容性之要求及授權之聲明。
    4.您不得在Penbex OS以外之其他作業平台移植或使用互慧提供之技術或程
         式碼。
    5.同意免費授權互慧將您開發出之程式放置在下載網站上供人試用,同時
         為推廣應用程式之使用,互慧若有意願,亦得將該應用程式轉換為其他語
         言版本,轉換後之應用程式仍歸您所有。

.互慧的保證
     1.互慧保證提供最新版Penbex OSPenbex SDK給您優先使用,包括開發中的測試版。
     2.互慧保證透過網路全力提供技術支援,您若需要電話支援,則須另與互慧簽訂契約。
    
3.互慧將提供您市場資訊及有限的共同市場開拓併行銷之服務。

.契約之效力
    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、第五條至第九條之規定,不因合約到期、終止或解除而失其效力。

.不為瑕疵擔保
      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互慧及其供應商係按「現狀」提供開發環境,並不附帶任
      何明示或默示之瑕疵責任擔保,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、適合某特定用途以及不侵害他人權益
      等之默示擔保。

.智慧財產權
    1.雙方了解並同意任一方就其提供與他方之開發環境/產品或資訊享有智慧財產權。
    2.一方提供他方使用之開發環境/產品或資料,如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,應賠償他方
       因此所生之損害。
    3.非經他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使用他方之商標及名稱。
    4.您藉由互慧所提供之開發環境所開發之一切產品,您為該產品之唯一著作人。


.權義轉讓
   非經他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將本約權利義務讓與第三人。

.準據法
     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

.修改
     本合約之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。


 我接受

 不接受